新能源轿车因亏电在高速公路抛锚,驾驶人竟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联系自己的朋友欲用“软拖”的方式进行救援,幸亏被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制止。10月13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通报相关情况,提醒大家要遵守高速公路救援的相关法规。

10月7日,高速交警六支队民警在辖区天黎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新能源轿车因亏电抛锚,车上有3名成人2名未成年人,驾驶人李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正联系朋友,欲用牵引绳“软拖”救援。民警当即制止了李某的行为,联系救援车将抛锚车辆拖至充电点充电,并用警车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禁止私人拖车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救援。另外,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原则,切勿在车上或车辆周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