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摄影报道

日前,有网友在“天眼问政”栏目留言称,自己驾车经过贵阳市黔灵山隧道时发生了惊悚一幕:一车从一旁超越后,直接切入自己同车道前方,随后突然减速,自己也只好急刹,此后该车又多次以相同方式“逼停”自己的车。如此反复循环直到驶出隧道,该车才扬长而去。该网友表示,已经把行车记录仪里的相关视频上传至交警平台。

如此“路怒症”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应当如何制止,交警部门又会怎样处理?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教处民警孙晓彤表示,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驾驶员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切忌一言不合就追逐、别车。

“‘路怒症’一犯就开‘斗气车’的危险行为,其实不少。”孙晓彤介绍了一个案例。

贵阳市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接到过一名群众报警,称自己驾驶小型车辆在西南环线与南二环交叉口行驶的过程中被一辆大巴车多次恶意别车,并向交警部门举报。

民警从举报者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看到,这辆大巴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多次抢行、别车、采取紧急制动,影响举报者车辆正常通行。

根据视频内容,民警迅速处置,当即联系大巴车驾驶人李某及其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到经开区交管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为什么大巴车驾驶人会做出这一系列的危险举动?

据了解,起初两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因前方有障碍物,小车突然急刹车,导致行驶在后方的大巴车差点追尾,此举激怒了大巴车驾驶人李某,便发生了视频里的一幕。

让人心惊胆战的是,李某当时正载着一车学生,却还是做出如此危险行为,万幸没造成严重后果。

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我们还接到过举报,孟关大道10公里30米处,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连续左右行驶、跨线变道,就是为了阻挡后方车辆。”孙晓彤介绍,通过视频能感受到当时货车的行为很“疯狂”。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视频,民警很快锁定涉事车辆,并通知违法驾驶人祝某前往分局接受处理。

祝某向民警交代事情经过时称,自己在转弯行驶过程中,感觉举报者故意别车,便起了“报复”的想法。

最后,祝某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元罚款。

结合上述两个案例,孙晓彤向广大驾驶员呼吁,开“斗气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怒气酿成严重后果。“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不要让自己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同时,碰到“造怒者”或“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求助,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自己就跟着“路怒”,最终得不偿失。

遇到类似情况,驾驶员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还原真相,举报违法行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