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西晚报

“从生到死”各种证件这些人都敢“一条龙包办”

运城警方捣毁一猖狂制假证窝点

山西晚报讯(记者辛戈)号称从生到死,你只要花钱,各种证件都能“现场制作、一条龙包办”。4月25日,运城市公安盐湖分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经过精心摸排、深度研判,成功捣毁一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各类设备6部,各类假证1358个及假章260枚。

经查,34岁男子朱某华自2023年2月从湖南老家来到运城盐湖区,便租用民房、购买设备,大量制作假证、假章、假公文,进行外销牟利。

其间,王某旭、王某生、郭某三人充当非法中介,通过联系朱某华,多次购买各类“三假”(假公章、假文书、假证件)证件,用于贷款诈骗、租车诈骗、抵押诈骗、学历诈骗。案件发生后,警方将几人悉数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华、王某旭、郭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也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